关于贵州省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贵州省“两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汇总通告如下: (一)境外(不含澳门)来(返)黔人员。按照“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4、5、7、10、13、14、16、21、28天进行,在第14天解除集中隔离时实行“双采双检”,下同)”的原则进行管控。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由社区(村、居)提供“二对一”管理服务,前7天原则上居家不外出,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生活不便的,可固定一名家庭成员照顾生活起居,后7天确需外出的,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避免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在黔无固定居住地或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须在同一集中隔离点完成14天健康监测。对在省外入境(不含澳门)的来(返)黔人员,如在省外集中隔离不满14天,入黔后先补足14天集中隔离(时间自入境之日起开始计算),再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从境外非法偷渡进入中国内地的人员。按照“先防疫、后处置”的原则,比照境外来(返)黔人员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措施。 (三)澳门特别行政区来(返)黔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执行,即:除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以及14天内有国外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人员外,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承诺入境内地前14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的,可有序流动,不再进行隔离;无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或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一)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此类人员严格限制出行。如发现此类人员,严格按照“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原则实施管控。 (二)中高风险地区及暂未调整风险等级但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地(以下简称本土感染者报告地)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街道,下同)来(返)黔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此类人员严格限制出行。如发现此类人员,入黔后严格落实“三天两检”措施。 1.第1次检测。抵黔后立即在首站地开展第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流动;如检测结果为阴性且测温正常,在签署《疫情防控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点对点”流动。 2.第2次检测。第1次核酸采样24小时后,须做好个人防护并前往就近检测点开展第2次核酸检测。完成采样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点对点”流动。如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可有序流动。 3.“点对点”流动要求。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以且仅限于在交通场站、工作场所、住所或酒店、核酸检测机构之间“点对点”流动,不得进入人员密集场所或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工作期间,须科学佩戴好口罩,尽量减少与他人接触,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得参加会议活动(含培训班)。 (三)中高风险地区及本土感染者报告地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来(返)黔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此类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现此类人员,入黔后严格落实“三天两检”措施。 1.第1次检测。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抵黔后须在首站地开展第1次核酸采样并签署《承诺书》,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两点一线”前往住所或酒店等待检测结果,结果未出之前不得外出。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如交通场站未启动分流检测预案,须在首站地开展第1次核酸采样并签署《承诺书》,结果未出之前不得流动;如交通场站启动分流检测预案,第1次检测参照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进行。第1次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点对点”流动。 2.第2次检测。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来(返)黔人员执行。 (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来(返)黔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此类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相关证明的,入黔后须落实“三天两检”措施。 (二)高风险岗位来(返)黔人员。陆路、航空、水运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点、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交通场站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发前向所在单位报备,抵黔后在当地乡(镇、街道)登记。 (三)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在行程码、健康码均为绿码、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建议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黔,并在抵黔后48小时内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一)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密接者)。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 (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接者)。根据密接者的核酸检测结果落实管控措施。 1.密接者在集中隔离期间,前4天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其次密接者在第1、4、7天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可于第7天解除集中隔离。 2.密接者前4天有阳性检测结果,其次密接者立即按照密接者进行管控。 治愈出院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按照“14天集中康复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年健康随访”的原则实施管控。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对其进行1年期健康随访,前3个月每半月检测1次核酸,之后按月开展核酸检测。 发热病人、健康“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未排除感染风险前避免出行。此类人员严格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措施,发热病人须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得擅自前往药店购买服用退热药。零售药店严禁向未能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生处方的人员售卖退热药。 (一)省内群众出行要求。广大群众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尽量避免前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途中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 (二)省内高风险岗位人员出行要求。在落实前一条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三)省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级市人员出行要求。按照国家规定,如省内发生本土疫情,风险区域划定后,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人员严格限制出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的其他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会议活动举办要求。非必要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和活动(含培训班),举办会议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确需线下举办的,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控制参会人数,尽量缩短时间,50人以上活动要制定防控方案。 (二)集会宴会相关要求。减少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聚集。弘扬节约风尚,“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严格控制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集会活动。各地要科学规划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严控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家庭聚餐聚会等建议不超过10人。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机构要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防控措施后方可进入就餐场所。举办聚集性活动和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一)非必要不流动。当前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疫情,“两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风险增大,建议广大群众非必要不流动。如确需流动,请提前向返黔目的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建议在省外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黔,并在抵黔后48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避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 (二)强化个人防护。节假日期间,公众应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坚持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避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 (三)及时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能有效降低重症和病亡的发生。60岁以上老年人是易感高危人群,容易发展为重症,疫苗接种应做到“应接尽接”。目前,我省正在积极推动新冠病毒疫苗老年人补种、加强免疫和小年龄组接种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及早就近就地主动接种。 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既是公民的义务也是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我省疫情防控各项政策,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共同巩固我省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对因瞒报、谎报等造成疫情传播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12月31日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发布
(附全国中高风险地区)
2021年12月31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由老挝输入,在铜仁市一集中隔离点发现,其在我省相关接触人员均已追踪到位并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
截至12月31日24时,贵州省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59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累计治愈病例157例、在治病例1例、死亡病例2例。现有确诊病例1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疑似病例0例。 确诊病例1(无症状感染者1转确诊病例):女,46岁。现居铜仁市碧江区河西街道金滩半岛豪苑,为12月28日通报无症状感染者。12月31日,根据患者临床表现及各项辅助检查,经专家会诊,将其转为确诊病例。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提醒: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仍严峻复杂,每个人都要成为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广大市民继续保持高度的防护意识,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要存侥幸心理,记住危险源于大意。坚持科学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持续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变化及各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合理安排出行,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共享美好生活,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根据“国务院客户端”APP对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目录调整的情况,2021年12月31日9时,全国2个高风险地区,65个中风险地区。 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路街道长安中路33号长安大学校本部住宅区和北院宿舍区
关键词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