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浪微博
  • 微信服务号
  • 微信订阅号
首页 > 景区新闻 > 景区公告

黄果树旅游区社会防控组关于元旦、春节期间返乡人员疫情防控的告知书

来源:未知      作者:龙宫官网      日期:2021-12-31

广大黄果树旅游区在省外、在境外的居民朋友们: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新型变异株不断出现,我国持续面临较大的疫情输入压力。2022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加之冬季又是呼吸道传染病的常发、多发季,并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都将进一步增加疫情传播的风险。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为了全区人民能够过上一个健康、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告知如下:

一、境外返乡人员疫情防控措施(澳门除外)

1.在省外第一入境点接受14/21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提前向社区(村组)报告返乡时间、交通工具及机场或车站名称,并全程做好个人的防护;

3.根据返乡人员信息,由各乡镇到在机场或车站由专人专车接送至我区集中隔离观察点,继续集中隔离观察14/7天,并进行相应次数的核酸检测,按期完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解除集中隔离。解除隔离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并尽量少组织和参加群体性聚集性活动。

二、省外返乡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人员

倡导就地过节,待当地解除相关管制后,再返乡。确需出行的需要提前向目的地村居提前报备,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出发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小组通行证明,返乡后确定来自于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4、5、7、10、13、14、16、21、28天)”,隔离时间从离开中高风险地区开始计算。解除隔离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并尽量少组织和参加群体性聚集性活动。

(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及澳门入境人员

倡导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居进行报备返回行程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并按照规定开展“三天两检”(即:三天开展两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以上),“三天两检”期间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两点一线”在居住地与核酸检测机构间往返,“三天两检”结果未出之前不得外出。“三天两检”完成后,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并尽量少组织和参加群体性聚集性活动。

(三)外省其他低风险地区人员

倡导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返黄。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到达目的地后及时开展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测温正常者,可有序流动。人员返乡后根据国家、省、市动态调整的政策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并尽量少组织和参加群体性聚集性活动。

三、其他疫情防控要求

1.为了避免路途感染,减少元旦、春节期间人员聚集的感染风险,倡议您选择在异地过年,体验他乡的年味,我们祝福您在他乡过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春节。

2.所有返乡人员,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回乡人员,在返乡途中要全程做好个人的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与陌生人交谈,始终保持安全、有效的社交距离。

3.所有回乡人员在回乡前申领贵州健康码,返乡时不要携带任何冷链食品,返乡后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社区、村居报告,配合落实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4.返乡后严禁举行大规模的宗族活动、节日活动,要简办婚丧嫁娶,确需举办的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合理控制活动时间和规模,原则上禁止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和正处于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人员参加;50人以上的活动要认真评估疫情风险,严格落实测温扫码、全程佩戴口罩、参家人员健康监测等措施。

5.尽量减少出入农贸集市、海鲜市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次数和逗留时间,主动配合公共场所管理人员落实信息登记、测温验码、人员分流等防疫措施。

6.返乡人员返乡后要做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等症状,要立即通过单位、社区(村组)向属地政府报告。

四、法律责任

如拒不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当政府工作人员和医务工作者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方式向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以及湖北武汉等重点区域返乡人员了解情况的时候,应积极配合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同时,一旦发现有来自重点区域的人员没有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或居家隔离的,周边群众应及时给予劝诫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

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疫情防控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有关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如抗拒隔离、以暴力方式逃避隔离等,可能会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黄果树旅游区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疫情社会防控组

2021年12月25日

关键词 两节期间返乡人员疫情防控的告知书